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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中法先进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3 13:41:59  浏览:10000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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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中法先进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关于执行中法先进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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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湖北、新疆、陕西、山东、辽宁省科技厅,重庆、上海市科委,教育部、卫生部、国家地震局国际合作司,中国科学院、中国农科院国际合作局:

  根据中法先进研究计划合作协议,中法先进研究计划双方专家指导委员会分别对2004年征集项目申请进行了评估,从中选出并确定了30个正式项目和4个替补项目(详见附件项目清单)。

  请通知你单位所属的项目中选单位尽快启动项目。此次没有立项的申请为落选项目,请通知有关单位,我司不再另行通知。

  有关项目执行的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此次中选项目执行期为2年,即2005年1月至2006年12月,项目原则上不延长。

  请尽快与法方合作伙伴联系,启动项目,并于2005年2月28日前将有关项目的合作计划和预算表报我司,以邮戳和我司的签收为准。在此日前未收到合作计划和预算表的项目视为未启动项目而被取消,并立即为替补项目所取代。

  我司将承担中法先进研究计划中选正式项目的部分国际交往费用(详见附件:中法先进研究计划项目国际交往费报销办法)。

  联系人: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欧洲处 周隆超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 邮编:100862
  电 话:010-58881356
  传 真:010-58881354
  特此通知。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二〇〇五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1、中法先进研究计划项目清单http://www.most.gov.cn/tztg/P020050118320701095034.doc
附件2、中法先进研究计划项目预算表http://www.most.gov.cn/tztg/P020050118320701402010.doc
附件3、中法先进研究计划项目国际交往费报销办法http://www.most.gov.cn/tztg/P020050118320701565246.doc
附件4、中法先进研究计划项目国际交往费报销表http://www.most.gov.cn/tztg/P02005011832070187969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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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东市执行<房屋登记办法>有关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

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丹东市执行<房屋登记办法>有关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

丹政发〔2008〕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丹东市执行<房屋登记办法>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业经2008年12月1日市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二○○八年十二月八日

丹东市执行《房屋登记办法》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
为贯彻执行2008年7月1日起实施的《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168号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反映用地开发强度的容积率和住宅阳台、阁楼等建筑面积计算标准规定如下:
一、容积率的计算
采用地上部分建筑面积总和与用地面积的比值作为容积率的计算方法。
二、阳台建筑面积及容积率的计算
建筑物阳台的建筑面积,依据国家《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按其水平投影面积1/2进行计算,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三、建筑物的阁楼(坡屋顶内、内设楼梯)按国家《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建筑面积暂不计算容积率。
四、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建筑面积,按国家《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建筑面积不计算容积率。
五、地面架空层建筑面积及容积率的计算
坡地建筑物的吊脚架空层和深基础架空层的建筑面积,按国家《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第3.0.6条计算。是否计入容积率按国家《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条文说明第2.0.11条执行。
六、房产部门对房屋进行权属登记时,依据国家《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标准计算房屋建筑面积。
七、本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八、本规定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部分规章的决定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部分规章的决定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第 120 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02年6月2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8月1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 乌云其木格  

2002年6月27日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经自治区人民政府2002年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废止以下政府规章:
  一、废止《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989年8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5号发布,1998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修正)
  二、废止《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农田保护实施细则》(1997年3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81号)
  三、废止《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宅基地管理办法》(1992年6月24日自治区政府令第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