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中法先进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3 13:41:59 浏览:10000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关于执行中法先进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关于执行中法先进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
福建、湖北、新疆、陕西、山东、辽宁省科技厅,重庆、上海市科委,教育部、卫生部、国家地震局国际合作司,中国科学院、中国农科院国际合作局:
根据中法先进研究计划合作协议,中法先进研究计划双方专家指导委员会分别对2004年征集项目申请进行了评估,从中选出并确定了30个正式项目和4个替补项目(详见附件项目清单)。
请通知你单位所属的项目中选单位尽快启动项目。此次没有立项的申请为落选项目,请通知有关单位,我司不再另行通知。
有关项目执行的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此次中选项目执行期为2年,即2005年1月至2006年12月,项目原则上不延长。
请尽快与法方合作伙伴联系,启动项目,并于2005年2月28日前将有关项目的合作计划和预算表报我司,以邮戳和我司的签收为准。在此日前未收到合作计划和预算表的项目视为未启动项目而被取消,并立即为替补项目所取代。
我司将承担中法先进研究计划中选正式项目的部分国际交往费用(详见附件:中法先进研究计划项目国际交往费报销办法)。
联系人: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欧洲处 周隆超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 邮编:100862
电 话:010-58881356
传 真:010-58881354
特此通知。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二〇〇五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1、中法先进研究计划项目清单http://www.most.gov.cn/tztg/P020050118320701095034.doc
附件2、中法先进研究计划项目预算表http://www.most.gov.cn/tztg/P020050118320701402010.doc
附件3、中法先进研究计划项目国际交往费报销办法http://www.most.gov.cn/tztg/P020050118320701565246.doc
附件4、中法先进研究计划项目国际交往费报销表http://www.most.gov.cn/tztg/P020050118320701879694.doc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